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,协助校长领导和主持学校的德育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《中学德育大纲》、《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》及学校规划、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和学生的实际,制定德育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加强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水平。制定完善学校德育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的评价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定期组织了解、分析学生思想状况,研究德育规律,提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学生的指导性意见,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各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德育工作的指导和要求。抓好德育科研工作。
四、抓好年段长和班主任队伍建设,深入了解年段长和班主任工作情况,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年段长和班主任队伍素质。和主管教学副校长、教务处主任商定年段长、班主任人选,提出对年段长和班主任的奖惩的建议。
五、对年段、班级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和评价,确保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。
六、组织好健康教育,特别是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品质,指导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
七、指导德育处抓好少先队、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工作,培养学生的自治、自理能力。
八、指导德育处做好寄宿生管理工作,提高生管老师的素质和管理水平。
九、抓好校风、段风、班风建设,组织研究开发校本德育课程,形成有特色的良好校风,培养优良的学校精神。
十、指导建立家长委员会,使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配合,相互促进,共同搞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。
十一、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学校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