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助理员是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,在司法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,其职责主要是:
一、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。
二、指导检查民间纠纷调解工作,参与调解疑难纠纷,接受、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。
三、结合实际需要对群众进行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令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。
四、指导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。
五、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。
六、参与当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七、了解并向上级报告人民群众对现行法律、法规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。
司法助理员是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,在司法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,其职责主要是:
一、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。
二、指导检查民间纠纷调解工作,参与调解疑难纠纷,接受、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。
三、结合实际需要对群众进行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令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。
四、指导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。
五、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。
六、参与当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七、了解并向上级报告人民群众对现行法律、法规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