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过磅员必须具备优秀的品德、高尚的操守、负责的精神,良好的服务,秉着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”的原则,实事求是,严把质量关。绝不容许有监守自盗、徇情枉法、损公肥私的行为,一经发现严惩不怠。
二、过磅员上班岗位是磅房,除工作需要,不得善自离开岗位。
三、所有进、出厂区的货物都必须过磅,包括各分厂间调拔的货物。公司地磅不对外服务,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准为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车辆过磅。
四、过磅前先检查磅体周围是否被沙石堵塞,传感器、接线盒是否有积水等,待排除所有障碍后,才开启电源,准备过磅。
五、对进厂货物,必须认真检查核对与来货通知单是否一致,如发现车辆内货物有异常情况,如滴水、漏口、粉末过多、品种与通知不符、来单与现货不符等,应立刻通知司机和有关经办人处理,取得经办人或负责人同意后通知收货员(如料管员、仓管员、采购员、工程部等)准备收货,得到收货员允许后才开始过磅。
六、对出厂货物,必须与发货通知单(新桥凭传真件)记录车号、包装、品种、数量相符时才给予过磅。
七、过磅单必须填写清楚日期、车号、供货单位、起运地、品名、毛重、皮重、净重、经办人签名(或收、发货员,司机,货主等);以件计量的如:块、件、包等,也必须如实填写在备注栏上。
八、过磅单共四联:第一联(存根)由过磅员留存;第二联(记帐)由司机带到站台交发运员陈正高,由发运员每月底汇总交销售部;第三联(结算运费)交承运驾驶员;第四联(客户)交销售部。
九、每星期做一次进、出厂物资统计表,逢星期一下班前分别交给供应部和主管副总经理;每月截止至24日做一次月汇总,28日前分别交给供应部和主管副总经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