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持监事会工作。
二、建立健全监事会各类检查、监督和考核的体系和相关制度。
三、组织监督、检查董事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。
四、组织监督、检查校务委员会及其成员执行相关政策法规、学校章程及董事会决议的行为。
五、配合驻校副董事长对校务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年度、学期和月度工作实施考评;监督、检查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。
六、有权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提出质询,相关人员必须给予解释。
七、参加校长办公会和各类行政会议,对学校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处理有建议权。
八、出席董事会会议,参与审议董事会的重大事项。
九、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,向董事会通报工作。
十、完成股东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