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向责任单位(门店)和居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基本要求。
2.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和管理,包括对责任单位(门店)店外经营和乱摆乱倒行为进行制止,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,对随地乱吐痰,乱扔果皮纸屑的行为进行教育。
3.服务街巷社区,参与社区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,对所辖社区进行巡视检查,督促所分管的路段和沿街责任单位(门店)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。
4.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制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助、制止无效时,及时向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报告,并协助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。
5.收集、反映社区、单位、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城管办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