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小区经理是苑区管理部最高级的管理人员,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要职责是负责其属下所有人员的培训、工作安排及工作监督等,负责执行苑区安保、消防、清洁、园林、客户服务、投诉处理的日常运作,并随时向总经理汇报。
2.主动与苑区业主、住客接触及维持良好关系,保持一流的管理服务,依据公约,尽力满足业主、住客要求。
3.合理分派工作给予属下员工,确使他们严格遵照公司的指示工作。
4.监管属下的员工素质,并须负责员工培训及考核,确使他们的工作达到公司要求的水准。
5.负责执行公司的纪律,对任何员工涉及违反纪律事情应该迅速及彻底调查,并及时汇报总经理,根据公司规定去处理违纪员工,存入员工档案内。
6.苑区小区经理亦应预计一切有关苑区管理问题及困难,如超越职责范围或能力,应尽力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总经理。
7.每日巡查苑区,巡视的范围包括苑区设施及保养、地方清洁、电梯服务、各级员工的仪表、纪律及工作表现等。如发现苑区有任何问题,应予以记录及时处理,并报告总经理。
8.负责苑区保安、清洁、园林养护及与其它部门协调的程序,并作适当调整,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及有效开展。
9.根据总经理室的要求及指示,定时举办应急演习,使管理员工能经常保持最佳状态并熟悉应急之程序,同时亦使用户对管理工作有进一步认识,以建立互让及合作精神。
10.小区经理于每月须呈交有关管理部的工作报告于总经理,并做好本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次年工作计划报告于业委会。
11.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议,检讨工作表现,并籍此沟通各级工作人员。
12.当接获客户投诉,应及时记录及处理,基于投诉性质及严重性去采取适当行动,并将处理情况汇报总经理。如若超出管理的权限范围或能力,应及时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