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组织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施工设计,全面负责项目部生产、经营、质量、安全、文明、财务等一系列管理工作。
2.负责整个项目各种施工方案以及进度计划、月、周工作安排编制和落实。
3.严格质量管理,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合同的要求。
4.合理的组织、调度生产要素,实施日常工作中的组织、计划、指挥、协调、控制、鼓励的职责,保证工程质量、安全文明、工期和效益的目标得以实现。
5.及时向建设单位催要工程进度款,加快资金周转,做好项目工程的成本核算,盘活资金使用,审核各项费用支出。
6.协调解决处理好与业主、监理、分包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,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;
7.负责施工现场管理,合理使用物料、机械设备和劳动力,控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;
8.按工程进度的急、慢、先、后制订材料申报表、成品及半成品计划应提前计划、提前订购,以不影响施工连续性为关键。
9.组织做好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与结算工作;
10.解决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,协调解决、裁决技术分歧;
11.按照图纸、合同要求组织施工,确保按期交付竣工,赢得业主的满意;
12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;
(二)考核指标
1.每周例会、每天工作早会制度执行率100%;
2.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率90%以上;
3.工程质量合格率95%以上;
4.工程安全重大事故为零。
5.甲方工程管理罚款额在0.5以内。
6.上报报表、工作计划及时准确率100%。
(三)工作职权
1.经授权组建工程项目部,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有安排、考核、评价和奖惩权;
2.主持项目部的运作管理,有权组织制订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,对所管辖的工程合同、技术交底、设计方案有参与权、知情权;
3.参与各单项工程的劳务分包业务的联系、审核与审批,对分包单项工程业务有管理、考核权与奖惩权;
4.在材料采购部门授权下,对急需配件、零星材料、用品有采购权;
5.对工程业务报表、施工计划、用工计划、技术方案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、经济处罚额度有审核、审批权;
6.有权解聘施工临时招募的生产、管理人员,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解除与分包单项工程的分包业务关系。
7.对工程项目部内部的人员、机械、设备、材料、车辆,有统一指挥、调配、调整权和整顿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