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认真贯彻、执行集团和公司各项工作决议,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。根据集团公司的部署,制定建筑公司的发展规划与本年度应完成的各项工作指标;
二、直接对集团总经理(珠海总经理)及相关部门负责,受其领导并接受其考核、评定;
三、主持建筑公司的全面工作,对生产经营、工程质量、财务状况、安全工作负责;
四、组织、领导建筑公司各职能部门编制,制定建筑公司发展规划及实施细则与具体工作方案;
五、根据建筑市场的竞争法则,建立统一、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;
六、建立企业激励机制,弘扬企业文化,为员工搭建施展才能的平台;
七、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工作,对职能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职员的任免、劳动报酬、奖惩进行直接的评定、考核;
八、建立系统、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,引导员工树立工程质量精品意识、品牌意识;
九、接受员工所提出的各种合理化意见、建议。形成具有科学决策、民主管(珠海主管)理等特点的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