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杨长岩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,其职责是:
1.在校长的领导下,具体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、决定;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、活动方案,做好安全工作各项总结。
2.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,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学校各部门、各岗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、措施及任务完成情况。
3.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,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。
4.抓好师生的安全教育、培训。
5.抓好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饮食饮水安全、住宿生安全管理、校舍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。与分管安全的校级领导、中层领导签订责任书。
6.安排安全工作日程和节假日领导带班、教师值班值宿等工作。
7.组织进行各种演练。
8.协调和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和其他相关工作。
9.做好事故报送,完善信息管理。
10.实现安全档案规范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