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在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面护理管理工作,参加院长办公会议和科主任会议,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,经院长、副院长审批后实施,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,按期总结汇报。
2.组织修订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和考评标准,护理质量标准和考评标准,各项规章制度,后勤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。
3.督促、检查各科执行规章制度、技术操作及质量管理情况,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。
4.负责制订在职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。组织全院护理人员业务学习,业务查房和业务培训,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,并建立技术档案。
5.掌握全院护理人员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动态,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政治思想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。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,并向院长提供护理人员晋升、调配、奖惩的意见。护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和差错,及时指导并督促有关科室研究处理,组织查处护理事故。
6.主持召开全院护士会议,分析护理工作情况,并定期组织护士长检查科室护理工作及夜间护理查房,学习和交流经验,不断提高护理质量。
7.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,开展新业务,推广新技术。
8.组织院、校护士的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。
9.关心护理人员的工作和生活,积极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。
10.了解和掌握各种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请计划和使用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