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认真学习贯彻《统计法》,积极参加各类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会议及统计考试,实行持证上岗。
2.努力完成镇统计信息中心和上级部门的统计调查任务,制订本企业年度统计工作计划,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。
3.建立人、财、物、产、供、销等方面资料为重点的统计原始记录,建立完善统计台帐,做到统计台帐与原始记录相一致,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要做好备份,上交的报表要签名并加盖公章,做到上报数据与企业数据上下相符。
4.依时报送各项统计报表,做到不迟报、不拒报、不瞒报、不虚报。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网上直报制度。上交报表时间:月报为月后13日前;季报为当季最后一个月的13日前与月报一起上报,每次上报必须办理签收登记,若屡次迟报,将依法处理。
5.自觉抵制统计违法行为,积极检举违法统计违法行为,树立依法统计良好形象。自觉接受镇统计信息中心的
6.领导和监督,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