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公司领导:
我是公司的XXX,今天我因为住房补贴的问题,跟公司领导反映意见,可是,因为本人性格比较急躁,表达方式不对,使领导对我失望了!在这里,我向领导表示深深的歉意,我对我说话的表达方式的不正确进行自我检讨,真的太对不起领导的栽培了!
我也知道,公司刚起步不久,现在又换了大地方,流动资金不多,而我却为了自己和一己私利顶撞领导,这样做是不对的。这点道理我懂,但是我却因为,自己本身工资不多,所以想公司进行一些住房补贴,因为心比较急,近来荷包已日渐清空的缘故,导致和领导表达方式不对,使领导生气了。
在以后的日子里,我一定会竭尽全力地为公司作贡献,不会辜负公司领导对我的殷切期望,请各位领导看我今后的表现吧!
再次对我的失误给领导带来的困惑表示深切的道歉!对不起!
检讨人:XXX
工作失误检讨书
事发于xxx市局财务科在财务清查工作中,发现一份被涂改了罚没款数额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经核实,我是该处罚决定书对应案件(xxx非法经营案)的承办人之一,同时也就是该份处罚决定书的涂改者。
经核实,xxx一案依法经审批的案件文书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;依法送达当事人的案件文书(包括《处罚决定书》和《处罚告知书》)上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人民币,但当事人实际才缴纳了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,因此财务人员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记载的也是3000元人民币的罚没数额。同时,工商所财务人员通常都要求案件承办人在结算罚没票据时,要提供一份相应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送分局财务室备案。在xxxx一案结算罚没票据时,作为承办人,我向财务人员提供了一份该案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财务人员发现该份《处罚决定书》上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是3500元人民币,与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人民币,在数额上有出入,便提醒我进行核对。我本人在未经认真核实的情况下,就简单盲目地认为数额上有出入是因为校对失误引起的,加之法律意识淡薄,便又盲目地以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数额为标准,顺手将该份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上原本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3500元人民币用水笔涂改为3000元人民币,导致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出现严重瑕疵,造成极其不良的后果。
古人常说,行有不得,反求诸己,但一开始,我并未能及时地进行自我反省。古人又说,君子务本、本立而道生,因此,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,一定要把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找出来,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,敷衍了事,于事无补,将来还会犯更多更严重的错误。悔悟后,归结原因如下:
1.责任心不强,工作作风不深入,不踏实。作为一名执法人员,不论有多少理由,都应端正执法办案的态度、严格执法办案的程序,全面准确地掌握案件情况,确保事实无误、程序无误;对同事提出的疑问,更应认真核实、查对。同时,更是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,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。有一句法的格言说到魔鬼出于细节。
2.事发后,不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错误,有逃避的心理。一开始,就想着把很多问题推给别人,而不能立刻想着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。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呢,因为是龌龊的面子在作怪: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年书,起码也是个正宗本科学历,心理上建立了一种本科生是不允许犯错误的的观念。